石狮荣誉大酒店“荣誉”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

2013-01-04 00:00:00
浏览量

概要: 2012年12月31日,对于石狮实施品牌战略而言,是个大喜大丰收的日子。这天,石狮市荣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“荣誉RONGYU及图”被国家商评委、商标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 截至目前,石狮已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2枚。

  2012年12月31日,对于石狮实施品牌战略而言,是个大喜大丰收的日子。这天,石狮市荣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“荣誉RONGYU及图”被国家商评委、商标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 截至目前,石狮已拥有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12枚。

  “这一荣誉的成功获得,使荣誉酒店成为石狮酒店行业首家获得‘中国驰名商标’的企业。”据了解,石狮荣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自2000年开始创立“荣誉”品牌以来,该公司以餐饮、酒店服务业为主拓展连锁经营,在短短几年内,荣誉酒店、餐饮发展成为国内影响力较大、福建地区民众认知度最高的酒店连锁品牌。该公司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餐饮企业、国家四星级旅游饭店、 中国AAAA级绿色饭店、国家特级酒家、中华餐饮名店、福建省餐饮名店等诸多荣誉。“荣誉”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,不忘回报社会,先后多次捐款支持文教事业、体育事业、残疾人事业、扶贫救灾基金等多方公益事业的建设和发展,受到社会各界的嘉奖和好评。

  一直以来,石狮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品牌战略实施,积极引导企业申报驰名、著名、知名商标,以此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、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。为充分调动企业注册商标,申请驰名、著名商标保护的主动性,市政府还重奖“创牌”企业,分别对获得驰、著、知名商标,国外注册商标,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集体商标的企业,给予5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、2万元,1万元的奖励。

  “‘荣誉’是我市服务行业中的龙头企业,这枚驰名商标被认定极具代表性和特殊性。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,2012年初,我市提出“质量石狮、二次创业”发展战略,大抓产业转型升级,在服务业方面,重点提升商业、酒店业、餐饮业、娱乐业等传统消费产业,培育发展高档茶馆、私人会所、俱乐部、健身场所等新型消费产业。